【今冬暖气费仍是5.8元/㎡】
市物价局表示,我市今年的供暖价格暂时没有变化,集中供暖按面积收取的居民户为每月每平方米5.8元(包括每月每平方米0.5元热交换站到用户的损耗及费用),非居民用热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7.5元。
如果是小区自备锅炉取暖,具体费用怎样收取,需要业主与小区物业自行协商,暖气费物价部门没有特别规定,只要按照总热价的30%~60%收取都在合理范围内。
【分户计量暖气费 一算便知】
总热费=基本热价{1.74元(5.8/平方米·月×30%)×供热建筑面积×4}+计量热价{30.8元/吉焦或0.112元/千瓦时(44元/吉焦或0.16元/千瓦时×70%)×用户所用热计量数}
分户计量居民用户,实行基本热价与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计价方式,基本热价占总热价的30%,计量热价占总热价的70%,市民可根据上面的公式来计算自己家的暖气费用收取是否准确。
【空置房屋按30%收费】
如果不用暖气要提前到物业提出报停申请,集中供暖用户且家中暖气可自由控制,暖气费按照总热价的30%收取。但是现在还有一些老旧小区,暖气是串联的,自己家中没有办法控制,这种情况可与小区物业商量,采用措施进行隔断处理后,可按照这个标准来收取费用。
如果市民发现违规收费问题,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投诉。